山莨菪堿
·適應(yīng)癥
適用于治療平滑肌痙攣,消化性潰瘍,膽道痙攣等。
·用法用量
肌注或靜注:5~10mg/次,1~2次/日。口服:5~10mg/次,3次/日。
·不良反應(yīng)
本藥不良反應(yīng)與阿托品相似,但毒性較低。1.可有口干、面紅、輕度擴(kuò)瞳、視近物模糊等。2.用量較大時(shí),心率加快,排尿困難等,多在1~3小時(shí)內(nèi)消失。
·注意事項(xiàng)
使用后,若排尿困難,可肌注新斯的明0.5~1.0mg或氫溴酸加蘭他敏2.5~5mg以解除癥狀;腦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。